何绍基 书法对联 有出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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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 | 31x126(cm) | 创作年代 | 不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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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分类 | 书法 | 字体 | 行 | 形制 | 立轴 |
材质 | 纸本 | ||||
作品标签 | |||||
适用空间 | 客厅 书房 办公室 |
作品介绍
释文:翠凤旧依山硉兀 风船解与月裵回
该书法作品有出版物
何 绍 基(1799-1873)
晚清诗人、画家、书法家,字子贞,号东洲,别号东洲居士,晚号蝯叟。湖南道州(今道县)人。道光十六年进士。咸丰初简四川学政,曾典福建等乡试。历主山东泺源、长沙城南书院。通经史,精小学金石碑版。据《大戴记》考证《礼经》。书法初学颜真卿,又融汉魏而自成一家,尤长草书。有《惜道味斋经说》、《东洲草堂诗-文钞》、《说文段注驳正》等著。
作者介绍
何绍基(1799-1873)
字子贞,号东州居士、玉梅花庵主,曾号东州山人,晚号猿叟,一作猨叟。斋号惜道味斋、鹤鸣轩、不洗砚斋。湖南道州(今道县)人。
清道光十五年中举,十六年(1836)进士,授编修,官至四川学政。后主讲山东、湖南各书院。工经术词章,尤精《说文》考订之学,旁及金石碑版文字。其力倡碑版并能融碑于帖的言论和实践影响了大批学书者。清杨守敬《学书迩言》称:“子贞以颜平原为宗,其行书如天花乱坠不可捉摸。”融汇碑帖,各体兼能,行书尤为世人称道。上溯周、秦、两汉篆隶,下至六朝南北碑,皆心摹手追,卓然自成一家。草书尤为一代之冠,先后为人书楹帖以数千计,句无雷同。其书结体以圆融健劲为主,笔法沉着与洒脱的巧妙结合使作品的意趣“不可捉摸”。论诗推重苏、黄。
晚年以篆、隶法写兰竹石,寥寥数笔,金石书卷之气盎然。偶作山水,不屑摹仿形似,随意挥毫,取境荒寒,得石涛晚年神髓。画必长题,题多佳句,惟不轻作,兴至为之,辄自毁去,故流传者少。同治初寓上海,后卒于吴县,年75岁。
著有《说文段注驳正》诗文集、《东州草堂诗集》《东州草堂诗钞》、《惜道味斋经说》等。
父凌汉(1772-1840),嘉庆十年探花,官至户部尚书,书法亦名重海内;孪生兄弟绍业(1799-1839),以荫生官兵部员外郎,善书画,精篆刻;弟绍京,湖北候选道员,以诗词、书法名于时,亦善画兰竹;弟绍祺,官浙江道员,能书,法颜真卿。绍基、绍业、绍京、绍祺时称“何门四杰”;孙维朴、维栋、维棣,善诗词、书画。
作品被国家文物局列入文物出境限制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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