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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鸿藻(1820-1897),字兰荪,号石孙、砚斋。河北保定人。同光年间的“清流领袖”,晚清主战派重臣之一。咸丰二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,督河南学政。同治元年,擢侍讲,深受西太后信任,累迁内阁学士,署户部左侍郎。四年,擢都察院左都御史,加太子少保。光绪二年,命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反对崇厚擅订《里瓦几亚条约》。历任礼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,调吏部尚书。光绪二十三年以病乞假,旋卒,年七十八岁,予谥文正,赠太子太傅,入祀贤良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