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志敏(1925—1994),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,著名民法学家,北京大学燕园书画协会(北京大学书画协会前身)首任会长。早年求学于武昌艺专学习书法、绘画,后专攻书法,是我国当代草书大家、改革开放时期著名书法理论家、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、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。他精研文史,擅长真草隶和艺术理论,尤精狂草,著有三春堂《书论》、《草论》,是“引碑入草”的理论首创者和实践开创者。与沈尹默合称“北大书法史上两巨匠” [1] ,有当代草书”南林北李“(林散之、李志敏)之誉,与林散之并称“当代草圣”。